编剧九年 作品

第431章 开封府猴屁股(第2页)

 不是猴哥和黄眉看书不仔细,实在是施老先生在孙定身上用的笔墨太少了。

 林冲能捡了条命,多亏了这个小吏。

 这个小吏是猴哥的本家,名叫孙定,你要记不住可以用联想法,一想到猴屁股,就想到他了。这梗好记,金捕手刚亲过。

 《水浒传》洋洋洒洒九十六万余字,但对于孙定,只用了寥寥三百多个字。

 在林冲被押到开封府后,施老先生是这么写的:

 正值有个当案孔目,姓孙名定,为人最耿直,十分好善,只要周全人,因此人都唤做孙佛儿。

 他明知道这件事,转转宛宛,在府上说知就里,禀道:“此事果是屈了林冲,只可周全他。”

 府尹道:“他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

 孙定道:“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

 府尹道:“胡说!”

 孙定道:“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

 府尹道:“据你说时,林冲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断遣?”

 孙定道:“看林冲口词,是个无罪的人。只是没拿那他两个承局处。如今着他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滕府尹也知这件事了,自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禀说林冲口词。高俅情知理短,又碍府尹,只得准了。

 高俅本来是想以林冲带刀进入白虎堂为由,直接弄死他。案子发到开封府,落到了当案孔目孙定手里。孙定专业办案多年,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孔目在宋代各级衙门都有。当案孔目,就是这个案子的经办人,属于吏,不属于官,没有编制,是衙门聘用人员,算临时工,等同于辅警。

 这要搁其它年代,就算明知有冤,但是国防部长指定要弄死的人,你一个辅警敢多嘴吗?

 别说辅警了,就算是个在编的法院院长,敢不敢?

 猴屁股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