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烨哥儿,大气


 这就是迁怒了,因为芦岭山脉比想象中要矮些差些,心情不好,所以就有些不讲理了。

 人家作为光州的守备骑军,打探一下你这么一群来路不明的骑士,不是很正常?!

 “? ?? ????”对面为首的甲胄骑士喊道!

 场面一时有点尴尬,他喊的高丽话,王烨来的匆忙,没带扈能和金历,听不懂。

 好在尴尬没有持续太久。

 “你们是什么人?”这次是大宋官话。

 虽然有些蹩脚,但是能听得懂,实际上在高丽上层社会,掌握大宋官话,甚至洛阳雅音的都不在少数。

 就是现在的高丽朝堂,也有宋人任职,多为福建籍,而且高丽官方文字就是大宋文字,这种情况下,权贵会点大宋官话不是寻常?

 只能说大宋,除了军事上不好说,其他方面真的是蛮强的,比如文化,比如服饰,比如政治制度等等~

 “大宋山贼,今日路过。”王烨说道,没有隐瞒的意思,毕竟过两天没准就要打过来了,还是得交代下自己的来历, 至于人家信不信就管不着了。

 眼前的中郎将明显不信,谁家盗匪有如此精锐骑兵,就是整个大宋,应该都不多才是。

 “来此为何?”虽然不信,但是还是要问一下,这是礼节。

 “不为啥,就是来看看~”王烨是个实诚的,有问必答,而且还不骗人。

 实话有时候说出来别人也不信,比如眼前的中郎将。

 闹呢,就看看?

 等等,耽罗岛好像被一伙不明来历的人攻陷了,难不成是他们?!

 王烨自决定来看芦岭山脉,就明白,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

 就是把这些人全歼,想偷袭人家城池基本上也是异想天开,这一路又不是没有人烟,但凡人家光州的知州有点脑子,突袭基本都是不可能的,而且最先打的必然是罗州,就是罗州估计也是偷袭不成的。

 来到这个时代,王烨就明白了古代那么多战争,为什么攻城那么重要。

 在身后留下一个敌方控制的城池,忽略后勤补给线的安全,去攻另外一个城池,就是找死~

 对于王烨来说,目前打呆仗,正面硬上,出正兵才是最合适的,也许小规模的战术会冒险,但是总的战略必然是要求稳的,就像王烨没有想过打人家首都开城,就是登陆半岛,想要光州这一块平原都是临时起意的。

 最开始登陆珍岛的时候,王烨一直想的就是以流寇的形式,造成杀伤,吸引开城那边的注意力,减轻白翎岛的压力,如果能打到让他们忽略济州岛的事情就更好了。

 所以王烨也没有遮掩的意思,甚至有种冲动想把自己来历说清楚,因为到现在梁山都没有一个旗号,所谓征服,甚至统治,总是要人家知道统治的人是谁吧,

 又不是抢劫,闷声发大财,最好让人不知道是谁干的···

 扯远了,说回眼前!

 “拿下他们!”话是用的高丽话。

 这个中郎将也是不讲武德的,虽然不知道到底什么来路,总之不是好人就是了,既然确定了是敌非友,那就不要讲什么礼仪,自然是要生死无论,先拿下再说。

 不过也不存在偷袭,毕竟现在双方正面对峙的情况,都防备着呢。

 王烨催动胯下乌骓马,绰弓在手,抽出四支箭,然后开弓射出。

 “嗖!”

 “嗖!”

 “嗖!”

 “嗖!”

 四箭中四,三人落马,有一个中了箭,但是没落马。

 王烨从来不追究射人家盔缨什么的技术活,箭矢攻击最好的地方是胸膛,如果那地方盔甲太厚,就选择咽喉。

 当然这一次不存在这个问题,毕竟是类似哨骑的存在,是不可能批重甲的,燕云骑这种批半面铁甲已经算是比较过分的轻骑兵了。

 这位中郎将是来自仁川李氏的豪门公子,名李之美,也是自小练习弓马,自认能文能武的,然而今天的战斗却让这位李中郎开了眼。

 正常骑射只是要求射得远,而不是射的准。因为就是一般弓手平地上用步弓,五十步能射的准的都是神射手,何况是在马背上,颠簸不定,也不好用力。

 甚至自己麾下能骑射的人都不多,根本不足两成,右手持刀,左手拉缰绳才是正经,能解放双手的骑兵,都是要训练好久好久的精锐骑兵。

 所以除了草原上长大的游牧民族,想找一个能骑射的骑兵是很难的,而且就是骑射一般也是抛射,因为用的软弓,所以只能抛射,才能射的远。

 至于准确度,基本靠蒙。

 而眼前的骑士是什么鬼?

 连珠箭?

 全是平射?

 第一箭在一百五十步,第二箭在一百二十步,第三箭在九十步···

 此时高丽骑兵刚能还击,已经被射了三轮弓箭了,而且准确率惊人,自己这边已经减员了接近四十骑,尤其为首的那个骑士,开弓极

快,而且每箭必中,李之美也能骑射,可是不敢,因为所有在马背上想开弓的就是那恐怖骑士优先的攻击目标。

 最后一轮弓箭在四十步,这次基本上箭无虚发,又是接近二十骑落马。

 如果不是奔跑中的马匹不好掉头,李之美已经准备逃了~

 短兵相接应该会好一点吧~

 然而,现实告诉李之美,他想多了。

 最前面的那个骑士换了戟,这个武器李之美当然认得,如果不是作为仪仗使用,能用这样武器的人注定不是自己能打赢的,所以李之美悄悄勒马转向,朝着那群用枪的普通骑士冲去。

 很快,枪刀想交,李之美一愣。

 这人好大的力气,好快的枪法。

 一合,李之美落了马,被一个李之美眼中的普通士卒击落下马,如果不是身上的甲胄精良,大概已经死了。

 王烨停了下来,转身数了数,十七个,少了一个。

 转身,落了马未必会死,尤其是燕云骑身上的甲胄还算精良。

 不抛弃不放弃是个很有意思的传统,尤其在一个氛围还算不错的军伍之中,哪怕为了救一个袍泽,死了两个甚至更多袍泽,但所有人都是能接受的,甚至是死了的那个,也不会责怪。

 士气只会越来越盛,而不是计算得失账,所以很多时候,王烨的选择并不是最理智的,甚至搞不清楚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人心,还是因为自己的本心···

 没有第二回合的交锋,剩下的百余骑兵已经四散而逃了,伤亡三成不溃败的就是精兵了,现在已经死了一半了,他们已经没了作战的勇气,哪怕他们中郎将就躺在这里。

 那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死了有人哭坟,朝廷还有封赏,我们死了,虽然有些抚恤,但是分的柴山和良田也是会被收回去的~

 落马的骑士叫二狗儿,运气不好,马失前蹄落得马。

 运气又还不错,除了摔的有点疼,到底是没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