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军法要严(第2页)

 “军法处认定,并报执行菌委会军法执行总监部,认定卿斌在作战任务当中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脱离指挥岗位,致使第八师在收复南工作战任务当中出现较大伤亡,应予严惩。

 作为负有直接重要责任的指挥人员,给我部战斗造成相当严重的困难,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陆海空军刑法条例》,经军法处报请军法执行总监处核准,最终决定,判处卿斌死刑!”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卿斌这样级别的军官竟然被判处了死刑。

 原本他们都以为卿斌会被降职、亦或是判处有期徒刑,却不曾想,直接判了死刑。

 楚雄继续讲:

 “另外,会战期间,纵队军法处、同时在现场抓捕到一名逃兵,一名畏敌自伤排长,一名煽动下属脱离战斗的副连长。

 经挺进纵队司令部核准,决定同时对上述四人执行死刑,隔日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楚雄说完,又让大家坐下。

 苏武用威严的目光扫视了大家。

 按照卿斌犯的罪行,判处死刑可以是合理的,也可以不判死刑。

 但苏武坚定的一件事就是挺进纵队决不能——“刑不上大夫”。

 不可能因为这些军官级别较高身份就不处理他们。

 这也是警告在座的中高级军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而之所以没有在战前宣布枪毙卿斌的决定,道理很简单。

 如果在战前就枪毙卿斌,很容易造成第八师军心动摇。

 人们会怀疑是不是苏武因为卿斌起身于伪军部队,因此给卿斌他们穿了小鞋。

 对于这些从伪军起义的军人,要仔细考虑他们的思想动向。

 如果在战前就被判处死刑,显然又是过重的。

 虽然有可能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作战;

 但可能造成第八师方面军心不稳。


 对于军心的稳定也有破坏,所以,才拖到了战役结束。

 紧接着,苏武又宣读了第二个命令,提了罗德山晋升为民兵总队后勤部长(预备役副旅级军官)。

 这位起义于南工县保安团的团长,因为作战支援有力,被提高了两级。

 苏武威严的目光扫视了大家一圈,意思是告诉大家,不论出身、赏罚分明。

 说完了这么一个简单事,他的食指和中指狠狠的敲了两下桌子。

 “卿斌的事情我们很痛心,我们挺进纵队必须有严格的纪律,身为作战执行的长官。

 如果不能够起到示范作用,那么如何能够调动和带拨军队?

 对于卿斌的结局,可杀可不杀,之前我们有过争论,我们审问过卿斌,可是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次枪毙了4人,是以临阵脱逃罪,战前执行刑罚。

 就是为了告诉大家,挺进纵队军令如山,军法森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