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这特么也太扯淡了。

 当人是三岁小孩吗?

 冯县令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老人,把老人盯得汗流浃背。

 旋即,他笑了。

 “哈哈哈……老丈说得对,真相就是如此,大蜈蚣杀死了前任县令和三使,路过的大侠杀了大蜈蚣,为民除害,真是可惜啊,本官来晚了,未能与那做好事不留名的大侠见上一面。”

 冯县令做出一副异常惋惜的样子。

 搞得好像真有这么一回事似的。

 旋即他贪婪地看向大蜈蚣尸体,朗声道:“来人,把赃物收缴了。”

 几个衙役壮着胆子,看清大蜈蚣脑袋开花,的确已经死了,才敢上前搬运。

 糊,糊弄过去了?

 老人懵了。

 这新来的县令难道比三岁小孩还好糊弄吗?

 不,冯县令当然不是三岁小孩。

 他是权衡利弊以后,才做出的决定。

 他来杨楼镇不是找出真凶,还原真相的。

 一个媲美先天武者的妖怪,足够当真凶,足够捏造出来一个真相了。

 人死如灯灭,没必要为了死去的前任县令和三使,去缉拿一个能杀妖怪的强者。

 郡城里的三使一军,也不过先天之境。

 冯县令平时也就在宴会上能攀点关系的大人物,现在要去追查一个等同大人物的武者,这不是提着灯笼上茅房——找死呢。

 要是在追查过程中被反杀了,郡守也不会为了他追究到底。

 陈胜已经很给面子,留了一个大蜈蚣尸体让冯县令能回去交差。

 冯县令自然心领神会,不会自讨没趣,深究此事。

 有时间调查,不如想想怎么消化掉前任赵县令和三使留下来的资产。

 赵县令,三使,你们就安心去吧,入土为安,我就不开棺验尸打扰。

 放心,汝妻子,吾养之,尔在九泉之下勿忧也!

 冯县令带着大蜈蚣尸体走了。

 这可是价值好几万两的东西,拿回去给郡守,他不但无罪,还有功哩。

 帝都外城。

 “玄武门,终于到了,啧啧,这名字可不咋吉利。”

 陈胜感慨道。

 小半年,终于来到帝都,比他预期的要快了些。

 主要是老马成了妖,腿脚快了很多,哪怕不是全力赶路,晃荡晃荡也到了。

 “行了老马,那蜈蚣精的妖丹还没消化完吗?”

 陈胜听着老马在一旁“吧唧”着嘴,有些无语。

 都嚼了快一整天了。

 可惜了吴珙的尸体,除了妖丹,那甲壳也是好宝贝,即使没有妖力附着,六品以下的先天武者也极难破之。

 是炼制铠甲的上好材料。

 只可惜不管是炼制铠甲,还是出手卖掉,只有郡城才有人吃得下,甚至得拿到帝都去卖才能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