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话 作品

第199章 通缉犯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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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花镇,川安区。

 

这是游花镇有名的混乱地带,位于夜游花台东南方向不到百里之处,是一处偏僻又热闹的地方,它是罪犯、乞丐、妓院的乐园,是寻常人厌恶又畏惧的禁土。

 

两条形似“十”字较为宽敞的大路将川安区粗略的划为甲乙丙丁四个部分,其中甲区大多是一些穷凶极恶之徒的居所,他们掌握着力量,在这个混乱的地区往往能够掌握着最多的财富与地位,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丁区,这是一个又被称为贫民窟的地区。

 

乙区多为青楼、赌馆,是消遣寻乐的所在,而丙区相较于其他三区,则更接近川安区外的正常所在,是“普通人”住的地方。

 

川安区在游花镇不仅位置偏僻,更是不受鹤卫军管辖,完全由这里的互助团自行管理。

 

互助团,是一个由混血者成立的组织。

 

几百年前,寻仙门先人与仙鹤神兽定下轮回契约,自此族人天生可以拥有真言笔,能够化虚为实,这群人自此也被称为灵兽族人,世代以修仙成神为最高追求。

 

灵兽族人与普通人结合,生下的后代皆为混血者,这群混血者中不乏有血脉浓厚者,可以召唤真言笔,这群人会在六岁时离开父母,进入寻仙门生活,直到二十岁后才会有再次与亲人相见的机会。

 

那些没有继承灵兽族血脉的混血者,往往一生都与常人无异,因此也被一些极端的灵兽族人认为是玷污他们高贵血脉的杂种,一度遭受迫害,甚至在出生时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中。

 

互助团便是在那段残酷岁月中,混血者们为求生存而彼此帮助的一个组织。

 

第一个互助团的成立时间已经无可考究,但以“互助团”为名字的不同组织却在东行山脉遍地开花。

 

随着时间流逝,为了门派延续,灵兽族人和普通人的结合是必然趋势,因此对于混血者往往也不会采取过于残酷的手段,除了是灵兽族人的混血者依然需要在六岁时被送入寻仙门中这一条外,其他针对混血者的陋规大都被废除。

 

互助团并没有为此而解散,反而更加繁荣昌盛起来,如今位于川安区的互助团便是其中规模颇大的一个。

 

“你们干什么呢?小爷我可是互助团的人!你们敢动我?!”

 

身穿蓝衣的少年扬声喝止着,他的左脸上有一大块疤痕,头发像是被狗啃过的草坪一样,长一茬短一茬的。

 

少年模样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眼神却是狠厉,面对着几个大人脸上没有丝毫恐惧的神情,宛如一只争勇斗狠的斗犬。

 

少年对面的几人穿着白色制服,胸前背后皆有仙鹤的团纹,袖口、领口、衣边用鲜艳的亮红线勾勒,这是鹤卫军的统一服装。

 

为首的一个男子声音冷漠,“臭小鬼,今天我就要把你抓起来,送到宁山之野。”

 

听到“宁山之野”,少年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他被这几个鹤卫围困在角落里,想要逃跑,只能冲出他们的包围圈,但少年清楚以自己的速度冲出去就相当于自投罗网。

 

拦截他的鹤卫们也清楚这小鬼已是笼中之鸟,纷纷冷笑着,其中一人更是拿出真言笔,在空中写了“锁链”二字,直接将那少年困得动弹不得。

 

少年猝不及防,连忙大叫:“放开我!放开我!”

 

“哈哈!放了你?那我们抓你干什么?”有个人面露讥讽,随即又狠狠踢了少年肚子一脚,气愤道:“如果不是你这家伙去百花阁,哥几个也不至于来这川安区受罪!”

 

鹤卫军不在川安区驻扎,这里也不受寻仙门管理,但架不住寻仙门势大,一个小小的川安区根本无力与其抗衡,因此一些和鹤卫军拥有关系的人同样会让其进入川安区处理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