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夭仔飘过 作品

第64章 林文宣居然要利用黑桃a?(第2页)

 大家按照林文宣的假设,开始带入自己视角。

 已经三年时间过去了,原本以为那些会威胁到自己的存在早已被人忘记,结果现在突然被拎出来不算,还摆到了所有人面前被分析被推理。

 那么,毫无疑问的,任何人都会在第一时间去确定这些东西是否还在原地!

 看到大家的表情,林文宣已经知道了结果。

 “是的,你们想的没错!”

 “我昨天就安排了人一直蹲守在蓝海小区里。”

 “为的就是能够抓住这个嫌疑人,或者说凶手本人。”

 “只要这个人住在蓝海小区,只要他还保留着当年的证据,在发生向勇军的案子后,他就不可能不去保存证物的地方查看!”

 林文宣非常肯定地说道。

 “果然,今天早上,留守的人发现了有人去了安定江的一艘船上,并从里面带出这五双鞋子,准备丢掉。”

 “整个过程都被我的人记录下来了,并且也拿到了这五双鞋子。”

 !!!!!!

 富楚略显激动地问道:“那还等什么?!都快去抓人啊!”

 “就算抓到了,24小时最多48小时之后一样要放人!”

 “而且还会打草惊蛇!”

 “为什么?!”

 “我早就已经找人对这些鞋子进行了鉴定,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生物信息!”

 “意思就是,如果我们没有办法证明这里的五双鞋子是属于当年那五个被害人的。”

 “即使抓住了凶手,也没有什么用!”

 “在目前的情况下,除非这个凶手自首,否则我们没有别的办法!”

 ……

 会议室内如死一般的沉寂。

 是啊,在座的各位都是安定员,怎么会不明白林文宣讲得是什么意思呢?

 定罪三要素:人证、物证、口供。

 对一切案件的判定都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轻口供。

 只有凶手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凶手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凶手供述,但是证据充分的,可以认定凶手有罪和处以刑罚。

 首先,四一七连环案没有目击证人,因此,只能从物证和口供上下功夫。

 口供需要凶手如实供诉,并且交待出案件的全部事实情节,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反映案件事实最详细、最确切的证据。

 这个凶手都已经逍遥法外三年了,怎么可能会配合交代口供呢?

 而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

 简单来说,就比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这些都可以算作是物证。

 但并不是只要有了这些物证就能指认凶手,必须是所有证据都能串联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用来定罪。

 还是那句话,已经三年过去了,所有能被用来当做证据的东西,早就已经被凶手清理干净了。

 而且,当年由于第六个案子的关系,安定员被误导,做了很多无关调查,从而使得本案目前有用的线索就更少了。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把那个嫌疑人带回来好好审问一下!”富楚觉得目前这样一筹莫展也不是办法,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虽然他也知道,大概率是问不出什么来的。

 但是总得试一试吧!

 这已经是目前他能想到最直接的方法了。

 富楚的话,让邵雨凝的脸色变了变,现在她看起来反而非常淡定,只是在这份淡定里,隐约透露出一抹凶残的味道。

 “他最好祈祷自己被抓住!”

 “要不然的话,我倒是不介意……”

 “亲自动手!”

 三年时间真的已经太久了,久到邵雨凝觉得,自己已经一刻都不愿意再等下去了。

 即使现在会议室里坐着这么多同僚,她也已经不愿意再隐藏自己的想法了。

 “邵法医,你这是?!”富楚刚正不阿的性格让他不自觉地开口。

 但是在看到邵雨凝的表情后,他还是忍住了,没有把责怪的话说出来。

 邵雨凝的那双眼睛,现在透露出来的只有冰冷,毫无温度。

 局里人人都知道邵雨凝高冷,只是和今天的她自己相比,以前的邵雨凝最多只能说是冷淡而已。

 “雨凝,我倒是一点都不意外你会这样!”

 林文宣叹了口气,然后略一思索,开口继续说道:“我想,现在应该告诉你们,为什么昨天我会让富组长阻止徐墨参与案件侦破工作的原因了。”

 “就是因为现在这个局面!”

 “其实我有一个计划!”

 “但是这个计划需要瞒着徐墨!”

 “那就是利用黑桃a出手裁决掉凶手!”

 “反正现在我们没有证据!”

 “就算抓住了这个凶手,也没有任何办法!”

 “既然这样,还不如等着黑桃a出手!”

 “黑桃a不是自诩罪犯裁决者吗!”

 “那么只要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就一定会出手裁决掉这个凶手的!”

 “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

 “等黑桃a出手裁决掉凶手后,再把他抓住!”

 “这样简直是一箭双雕!”

 “既报了四一七无辜受害者的仇,还抓住了这个可恶的黑桃a!”

 富楚:……狠还是你林大侦探狠!

 利用人家不算,还要人家的命!

 众人:……林文宣你不当个反派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