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2页)

 墨承影叹了口气:时间果然过去太久,她低估了她自己的戒备心。

 扯面巾的事,他怎么没干过?

 那年春日漫山遍野开满小花,他们挖完草药回来,在山坡上躺着晒太阳睡觉,他以为她已经睡着,便抖着手扯下她的面巾。

 结果看到什么?

 面巾之下,墨水涂了半张脸。

 她像是早有预料,睁开眼、呲着大白牙,满脸得意对墨承影道:“我好看吗?”

 墨承影一辈子都没有那么无语过。

 永州啊,是个好地方。

 八九岁的小女娃,被锻炼的,心眼子比藕节还多。

 不相信任何人,是在这里活下去的必要手段,墨承影能够理解。

 沈雁归不记得自己,他其实也能理解。

 当年江佩蓉在永州,之所以有活菩萨的美称,是因为她从不间断救人。

 那间小院里像他这样的小孩有很多,伤治好了,若没有立刻离开的,也跟他一样,跟在沈雁归身后。

 她的容貌随娘,尤其是下巴和嘴,可她个头随爹,明明不是年纪最大的,在一众孩子中,却是鹤立鸡群。

 加上脑子灵光、身手好、讲义气,是个实实在在的孩子王。

 别的不说,去山坡上躺着晒太阳,一躺一片。

 那可不止是墨承影和沈雁归两个人的记忆。

 所以说,对自己这样一个在生命中出现不足一年,又是人群中最沉默寡言的那个,她记不得自己,实在情有可原。

 可是理解归理解,墨承影总是有些失落的。

 “你那时候就该给我留个信物。”沈雁归是不愿买面具的,从小到大全脸、半脸的面具她太多了,可瞧着墨承影喜欢,便抠了四文钱递给摊主,“有了信物,说不准我就想起些什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