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叔叔,我当老板,不要股份。”

 花柔吐字清晰的再次重复。

 江文东微微皱眉:“为什么呢?”

 “白拥军姓白。”

 花柔给出的答案,让江文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白拥军不姓白,那人家姓什么?

 他懒得去想——

 耐心的给花柔解释道:“你可能不知道,官员是不能经商的。也就是说,我响应上面的号召,大力发展私人经济体,投资创建某个厂子时,必须得找代言人。你和白拥军,都是我投资某厂的代言人。从表面上来看,你们拥有企业的绝对股份,我是不能有的。但我会和你们私下里,签订单独的股份协议。”

 以腌菜厂为例。

 表面上,白拥军占股90%。

 但这百分之九十其实是虚的,实际上他只占股10%(剩余的80%,是江文东的70%,和小泼妇的10%)。

 反倒是马文静5%的股份,和黄玲玲5%的股份,那都是实打实的。

 江文东真要创建背包厂,也会这样操作。

 让花柔表面上占股90%,其实她只占股10%。

 (剩余的百分之八十,江文东决定给白鹭5%,给现在特喜欢和他互问早安的肉肉大小姐24%的股份。他自己留下51%的绝对控股权。全股份的那10%,则用来分给驿城侠、刘善宾、杨本宏等追随他的人。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他们以后犯下经济问题)。

 最后。

 江文东又说:“柔儿,我知道你为什么不要股份。但我想说的是,你还肩负着拉扯花眉的重担。她要想健康的,无忧无虑的成长,得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

 听江文东提到小妹后,花柔才点头:“好。叔叔,我听您的。”

 “这才乖。”

 江文东随口夸了句,又说:“可你要想成为老板的前提,不但要设计出让我满意的背包款式,更要懂得企业管的基本知识。毕竟管理一个企业,可不是你摆摊卖早点。里面的学问很深,得需要你不断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