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又说那话


 盛颜卿抬头,入目的是一张清朗如画的脸,脸上有污,透着病态的苍白,发丝微微有些凌乱,但也难以掩饰此人身上清雅出尘的气质。

 长衫玉立,气质如竹。

 这是盛颜卿看到男人时心头闪过的形容词,是一个和云止俊俏到具有攻击性的长相完全不同的人,他更像是君子,又不似盛惊鸿那般儒雅,眼中带有淡淡的温和之气。

 “卿卿,好久不见。”

 男人态度熟稔,抬起手似乎下意识想要去摸摸盛颜卿的头顶,抬到一半才想起盛颜卿如今的身份,于是自然下落拍了拍盛颜卿的肩膀,眉眼含笑。

 “瑾……哥哥……”

 无意识的,盛颜卿脱口而出,男人的脸和记忆深处的一张脸逐渐重合。

 那是原身的记忆,养父母给原身定了一场亲事,就是面前的这个男人,时瑾,原身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邻家大哥哥。

 如果不是原身被盛家寻回,养父母又病故,她本该是时瑾的妻子。

 这不是令盛颜卿怔住的原因,她怔住是因为时瑾和她在穿书之前养的一只丧尸长的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时,那只丧尸脸是青的。

 她行走于末世时闲来无聊,随手绑了一只帅气

 的丧尸,那时世界上早就没有正常的活物了,她能养的宠物除了蜘蛛蟑螂就只剩下丧尸了。

 索性对方长的符合她的审美,就养了下来,偶尔喂喂对方番茄汁,也养了大半年。

 她还给它取了一个帅气的名字。

 帅比。

 除了对方总想啃了她外,堪称宠主尽欢。

 如果不是后来她实在想死,她觉得她能和帅气丧尸过一辈子。

 盛颜卿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见到这张脸含着温和的笑意同她说话,她眨了眨眼,一时没反应过来。

 “怎么傻了?”时瑾挑眉。

 是时瑾,不是她的大帅比。

 盛颜卿回过神来,拍开时瑾的手,皱眉道:“傻了也是被你撞的,离我这么近做什么,你不是上京赶考了,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时瑾在半年前就上京赶考了,期间两人一直有书信往来,后来她回到盛家,两人就断了联系,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时瑾。

 时瑾放下手,笑容依旧是温和的,对于自己的青梅竹马,他向来不吝啬夸奖。

 “卿卿反应的比平时快多了,我来合同县是因为家中亲戚在此,奉父母之命前来探望,不想遇到这种事,被困在了这里。”

 盛颜卿挑了挑眉,时

 瑾这番话说的滴水不漏,仿佛他出现在这里真的只是巧合而已。

 她胡乱的点了点头,敷衍道:“原来如此,那你命还挺大的,困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死。”

 时瑾:“?”

 他还想说什么,盛颜卿已经越过他,理直气壮的冲梁尚喊道:“别愣着了,我的帐篷被人搬走了,我晚上睡哪儿?”

 她昨夜睡的帐篷还是从别人那里挤出来的一顶,这里是重症区,帐篷本来就不够用,她一个没染病的人在这里行走已经是胆大包天了,自然不能在跟疫民们住在一起。

 那她就真的是找死了。

 要不她以天为被,地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