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四元 作品

第408章 优势在我

俗话说得好,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能流传下来的话要么很有道理,要么很有侮辱性。

 这句话明显属于前一种。

 先下手不就是打埋伏,以有心算无心,抢占先机。

 可算计高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亚当现在已经知道墨非身上带着暗器,对这方面肯定有所防范。

 龙二换位思考,如果是他的话,在不缺弹药的前提下,排查埋伏肯定不会脸探,而是先扔发手雷或者震荡弹或者闪光弹,扔完了在下一步进攻。

 地下空间对他们来说有利有弊,投掷类武器威力翻倍。

 不过相对来说,他们也可以用手雷反击,甚至……

 墨非也在一边思索一边摸自己的腰带。

 战术腰带上绿罐罐是闪光弹、绿球球是手榴弹、白罐罐是白磷弹,杀伤力一个比一个强。

 龙二动脑筋的时候,墨非也想到了。

 白磷弹杀伤范围广杀伤性强,就是有点不讲武德,有伤人和。

 龙二想着,朝墨非摊开手:“给我。”

 有伤人和无所谓,雇佣兵干过的缺德事海了去了,一砖头砸下去十个有十个都该枪毙,只要他们能从这里活着离开,那比什么都强。

 龙二要,墨非就把整条腰带都给他了。

 亚当对龙小队的猜测也基本如此。

 在这种差异之下,如果是他,也会选择埋伏然后出手,何况对方还有一个会使用暗器的成员。

 面对这种情况,亚当想不出对方不埋伏的可能。

 至于破解埋伏最好的手段,正如龙二所想的那样,炸药开路呗。

 根据亚当对袖箭的了解,善于使用这种武器的人一般也很擅长暗杀、潜伏、伪装,像是种花的刺客,难以察觉。

 既然难以察觉,那就不要察觉好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转悠,亚当也基本弄清楚了地下空间的结构。

 手雷炸不垮整个建筑,但是在部分地方可以做到坍塌封路,缩小包围圈。

 很久以前打仗的时候,老美就喜欢炮火覆盖,现在也是一样。

 亚当身边的四个队员平均实力都差不多,放在外面也是精英中的精英,不过亚当明白他们要是对上对方的队长就不够用了。

 双方所有人在这个时候都有了一个共识——务必一击即杀。

 第一声爆炸响起时,仿佛吹响了最后战斗的号角。

 能交代的都已经交代过了。

 亚当五个人高度警惕着,每到转角或者房间的时候都会先扔出手雷或者闪光弹。

 就这样摸索了小半个空间之后,他们扔出手雷的同时,一个白色的罐子也滚到他们脚边。

 亚当瞳孔猛地收缩,一脚将白罐子踢开。

 但是白磷弹在空中就炸开了,点点火星散开,落在站在前面的三人身上。

 都是老鸟了,遇上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就把衣服脱了,沾上火苗的皮肤也被当机立断地削下来一块肉。

 “法克!”其中一位队员骂了一声,举起手中机枪对准白磷弹飞来的方向扫射。

 在他脚下一片阴影处,一只手像是从影子里伸出来似的,用一把漆黑的爪刀朝着他的脚筋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