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余史拼字(第2页)

 做为一个职业作家,新一期的刊物都是要拉一遍的。这一年来,史铁森的作品几乎每个月都会出现在文学期刊上。有短篇小说,有散文,篇幅虽然不长,但积攒下来量却大。

 这哥们儿,每月都有几万字发表,迎来爆发期。

 余华却不知道,史铁森是个勤奋的作家,从八十年代开始进入文学创作领域,每天都要写几千字。直到九十年代,总字数达惊人的两百万多字,当真是着作等身。

 “对了,铁森,你一个北京人,怎么这里来住,小旅馆哪比得上家里舒服?”余华还在唠叨。

 史铁森抬起头,镜片后的眼睛里带着不满:“余华,你的话太多了,我在写作,很忙。一个人最大的美德是不要打搅别人,尤其是不能对别人的事儿指手画脚。”

 这就尴尬了。

 余华嗯嗯两声,终于闭上了嘴。

 他坐那里感觉实在没意思,索性也拿出纸笔,坐史铁森的对面开始写稿。

 咦,写什么呢?

 余华忽然感觉内心中有点茫然了,他今年的创作状态很好,在杭州和南京的刊物接连发表了两部短篇小说,在文坛崭露头角。现在的《星星》又被北京文学看中,参加了改稿会。如果不出意外,应该能够被刊载。

 连续几部小说的创作下来,有点掏空他所有灵感的意思。现在猛地提起笔,内心中竟空荡荡的,实在没有什么可拿出来得。

 在桌前坐了半天,笔尖的墨水都凝结了,竟还是没写一个字。

 相反,对面的史铁森运笔如风,唰唰唰,就没停过,转眼就写了两页稿子,大约五六百字。

 史铁森抬头看了他一眼,表示同情,然后继续伏案。

 余华憋屈啊,玛德,把史铁森给比下去了,那可怎么行呢?我必须写,飞快写,比史铁森写得快写得多,不能输。

 那么,写什么呢?

 余华心中突然想起读《风雨天一阁》那夜的情形,想起自己所受的孙朝阳式的巨大震撼,想起江南的凄风苦雨,想起那浓得化不开的黑夜,一种悲伤在心中弥漫开了。

 仿佛受到一只无形的手所指引,他落笔了。

 他要写一部短篇小说,写寒冷中的温暖,忧伤中的温柔,写一个女子,写老家海盐。

 这一写,状态就起来了,也不考虑什么文法和谋篇布局,然后就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彻底放飞。

 钢笔在纸上彷佛活过来,流水一样倾泻,这种痛快劲儿真是前所未有。

 写着写着,余华抬起头。对面,史铁森也抬头,二人目光碰到一起,然后又落到对方稿子的页码上。

 稿笺纸的右下角都有个第几页的标注,免得写稿的时候弄混了。

 余华写到第四页,史铁森写到七页。不过,余华视力好,体能好,看他的速度应该能很快追上来。

 史铁森心中一凛,又埋头继续码字。

 大史又写了两页,抬起头,一看,诶,余华已经写到第八页了。这人……笔头子怎么快成这样?乱写涂鸦的吧?

 恰好余华也抬起头看过来,二人目光再次碰在一起。

 他们是较上劲儿了,内心暗暗发誓,绝对不能输了。

 就这样,两人一口气写下去,直到写到日色西沉。

 史铁森满意地放下笔,甩了甩发酸的手腕,伸手去拿烟,却摸了个空。

 他写作的时候会一支接一支抽烟,一个下午写下来,地上已经扔满了烟头。

 终于完成了今天的写作量,他心中高兴,准备再抽一支享受享受,特么的烟竟然不见了。

 转头看去,余华正惬意地躺在床上,嘴里叼着香烟,吞云吐雾。

 史铁森:“你拿了我的烟?”

 余华:“我抽的是自己的烟,乱说话可是要负责的。”

 史铁森:“胡说八道,你抽的分明是我的健牌,你看看这白色的烟屁股,不就是。这种进口烟外面可买不到,我还是托关系让人从国外带回来的。”

 余华得意洋洋从枕头下面摸出kent烟盒:“如果我说这烟也是我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你相信吗?”

 史铁森:“我不信,那就是我的,你可以看看烟盒口沿上写着我的名字。”

 原来,大史有个很奇怪的癖好,每次写稿子抽烟的时候,都会在香烟的口沿上写自己的名字,用来试试钢笔的墨水落笔效果。这年头的中华墨水质量不行,写着写着就会凝在笔尖。所以,干文案的朋友都会在写稿的时候在旁边放一张草稿纸,钢笔不出水的时候就会在上面一通乱画。

 余华一看,烟盒上果然有史铁森三个小字,顿时大奇:“我的烟你为什么要写上自己的名字?”

 史铁森:“你怎么能这样?”

 余华跳起来,拿出两盒牡丹塞史铁森兜里:“别生气,我两包换你一包。”

 史铁森拿嬉皮笑脸的余华还真没有办法,只能不搭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