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弦的二胡 作品

第248章 “乐于助人”

我向城隍及常遇春请教了一个问题。对于这样的民间纠纷,到底是不能管还是暂时没有人管。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重要。

 如果说不能管,那么任何的势力加入,都只能以调解的方式进行,做中间人,当和事佬。这样棘手的情况,我自然不会抓在手心。

 若是暂时没人管,倒不如想想切入点。

 城隍忽然像是开窍了一般,突然语调都提高了许多,激动地一拍掌说道:“马都司的衙门不就是宣教司么?那教育教育这户人家也是应有之义啊。”

 我不禁愕然,居然还有这样解读。

 根据宣教司设立的初衷,之所以和查禁司一起设立在第十殿之下,实则宣传教育的对象都是那些个深受乐土教圣音毒害的教徒。名为宣教,其实关于宣教的范围早有心照不宣的规范。

 这赵金福的老婆一家,现在看来只不过是性格和家风使然,与乐土教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难道说,宣教宣教,就是宣教阴曹地府的所有对象吗?当然不能这么理解。

 任何的权利并非都有一个简单的名称规定,而是要根据其具体的设立范围。

 不过,也许,这也是一个扩大宣教司影响力的契机呢?

 根据城隍的描述,对于这样的扶弟魔,并非是不想管,只在是因为吃力不讨好还麻烦,所以大家都避之不及。

 大家都有趋利避害的习惯。对于这些棘手又毫无好处的纠纷,一纯属给自己填涂,增加烦恼,二绝对不会给自己的职权范围带来多大的好处。

 若是管多了,管习惯了,会不会变成诸多衙门棘手事务的垃圾桶呢?哪个衙门遇到此等事务,你衙门不是好管这事情吗?那就美其名曰地怂恿他们到你这儿来解决。

 对于他们来说,权力确实越大越好,但职权范围却不是越广越有利。如果权力很小,管辖的事务却无边之大,那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务必然会被当成皮球,在诸多衙门之间踢来踢去。

 我正犹豫着如何名正言顺地插手此事,不但能扩大宣教司的影响力,也算是与阴曹司的城隍结个善缘。对于查禁司来说,有兵有人,而宣教司的人马却少的可怜。如果和阴曹司搞好关系,会不会是一种助力?

 阴曹司何尝不对现今的查禁司产生忌惮之意。城隍现今居然只能老老实实地被江充耳提面命,不是没有怨言,只不过是反抗不了,师出无名。

 如果阴曹司和宣教司联系越来越紧密,我实在想不出他们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这种利人利己的事情,我不介意给自己增添一点麻烦和工作量。

 我还未亲口答应之时,城隍却早已眼巴巴地望着我,急切地说道:“马都司,无论如何宣教司似乎是所有衙门中最适合管这些事了。你可一定要帮忙啊。”

 看着城隍恳请的表情,又联想到可能给宣教司带来的好处,我当然乐意应允。

 城隍像是如释重负,深深地朝我一拜。

 既然这么商量停当,那就想想怎么移交的事情。

 我自然是随同城隍的车马先行去往阴曹司看看情况,而常遇春则受我所托,前往宣教司去搬取人马。毕竟,如果只是一个光杆司令,一没有威慑力,摆场实在寒酸,二也不方便在路上处置突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