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程若 作品

第6章 打赏可不随便(第2页)

 “是啊,姑娘真棒!用不用我多找几个人去评论啊,你可别看你爸老了,我可知道这个都是有套路的!”

 “哈哈哈,老爸,没想到你还知道刷单、水军呢!不容易啊,不过我这个不用,我这个账号我主要还是想让它积累一些实际用户,然后可以实现线下引流,如果以后有需要水军的话,我再找你们俩,让你们尽情地发挥水军的作用!”

 “好了,爸妈你们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我也就这两天可能就返程了,也不能在家待太久,万一回律所了有主动上门的当事人呢。我一会儿简单洗漱完,我还得筹备今天的视频内容呢!”

 原本听到李珊前几句话时,李爸李妈都打算起身出去了,但是听到李珊得最后一句,二老又双双坐了回去,好奇地问道:“姑娘,你今天要发什么啊?”

 “天机不可泄露,哎呀,你们二老就别操心我了!”说着,李珊扭头朝着卫生间走去。

 看到李珊丝毫没有透露的可能性,李爸李妈终于死心了,各忙各的去了。

 李珊在卫生间边刷牙边构思着,昨天的三娃是7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什么事情都不能独立做,都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代理。

 那么如果三娃长到9周岁呢,还是什么都不能做吗?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所以9周岁的三娃已经成长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他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指的是收红包(例如在过年的时候收压岁钱)、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指能到小超市买糖果或者是买橡皮之类的小物件。但是如果是给网红主播打赏呢?如何才能确定某一法律行为是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呢?

 从法律角度而言,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独立实施了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未成年人在网上进行大额“打赏”,其效力认定取决于如下因素: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民法典》第2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一律视为无效,而需要依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情况进行确定。若法定代理人明确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但是,如果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法定代理人应当明确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事先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学生甲(十二周岁)参加暑期夏令营,父亲表示可以购买其所需要的学习材料、参加付费参观活动等。夏令营期间,甲所进行的购买书籍、购票等行为都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目的在于维护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及交易相对方的利益。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对其并无不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时,法律并无干涉必要,应当认定有效。通常来讲,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得单独实施以下民事法律行为:(1)纯获利益的行为,或者被免除义务的行为。如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等。(2)对其自由财产的处分行为。如使用学费、旅费等由其法定代理人预设使用目的的财产,及零用钱等未预设使用目的的财产等。(3)日常生活中的定型化行为。如乘坐交通工具,购票进入公园等。前述对自由财产的处分行为、日常生活中的定型化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要注意只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行为能力实施的合同行为,才存在效力瑕疵问题,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抛弃行为无效。

 想到这里,今天的三娃历险记可以开拍了:

 三娃母亲在发生珍珠耳钉失而复得事件后,越发地谨慎,记得放好自己家中的一切贵重物品!可是三娃母亲有一天手机却忘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