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给钱(第2页)

 温暖本身就是会计,对于自家的账也算的很清楚,以他家的家底来说,还真不缺这十块钱。

 但是明面上,杨睿可是掏空了家底才买了这辆自行车。那这十块钱,就算很珍贵了。

 温暖拿起这张大团结,对杨睿提议道:“要不这钱咱不花了,给俩孩子留着,就当他们爷给的满月礼了!”

 “行!”杨睿没什么意见,在他来看,那钱就是钱,并不具备特殊的意义,他爹既然拿来了,就是让他花的。

 所以,媳妇儿把它留给俩孩子也行,花了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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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解释一下成成和甜甜两个孩子上托儿所的问题:

 温暖是供销社的正式工,她的粮油关系在公社,户口也是城镇户口,并没有在杨家屯。

 那么,孩子会随着母亲的户口走。所以,两个孩子也是城镇户口。

 之前温暖在落实工作的时候,供销社的领导就说了,孩子可以在供销社的托儿所那边养,也不用花什么钱,这算是供销社的福利待遇。

 托儿所里的保育员,炊事员和育儿老师的工资和其他开支都是由供销社的福利费中支出,因此,收费低点,人人都能上的起。

 休完产假就可以送过去,只是温暖和杨睿觉得孩子还太小了,天气又比较凉爽,来来回回的,容易感冒发烧,在家再养几个月,等到了夏天的时候再送过去。

 夏天挤出来的奶水容易变质,给孩子喝了也怕不好。所以等夏天的时候,孩子也大点了,就可以送到托儿所里边养育。

 离得也不远,就在温暖办公室隔壁的院子。她可以抽空或者是趁午休的时间去喂奶,很方便。

 因为随时都会有人过去,托儿所的阿姨也不敢对孩子不好。

 再加上这些托儿所的阿姨本来就是职工的家属,可以说得上是熟人,对孩子更有耐心,且经验丰富。

 还有,杨睿明面上也不好一直不干活,那么送两个孩子去托儿所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了。

 ps:中午没时间了,下午晚上再写剩下的吧!

 午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