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锦布衣 作品

第四百一十六章 多金爽(第2页)

 这一切的一切,倒是将眼前这坊酒家,映照的全然不像是一坊酒家,反倒更像是一家富丽堂皇的客栈。

 即便是穆桂天这个司空见惯了奢侈淫逸的家伙,也在初入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吓了一大跳,由衷感叹了一句:“他娘的,多金就是爽,多金的主的确不一样。”

 聂东来微微颔首,丝毫没有反驳的意思,倒不是说他俩乡下人进城,没见过世面,而是众来酒肆的豪华程度,全然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且不说穆桂天,原本就生长在锦衣玉食当中,作为枫林山庄的少庄主,他什么世面没有见过?什么样的奢侈没有经历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算的上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但却从未见过有任何一家酒肆或是客栈,能够豪华到众来酒肆的这种程度。

 这已经算不得豪华了,在更多的人看来众来酒肆这种作为,压根就是为了显摆,完全不把银两当做一回事。

 更别说如今已经恢复了记忆的聂东来了,尽管最近这几年来,他的日子一直过的清贫,而且生活充满了酸涩苦辣,但是,他的出身其实一点都不差穆桂天差。

 或者应该是,即便是穆桂天这个枫林山庄的少庄主,出身都不及他的金贵。

 因此,在早些年年幼的时候,他同样经历过,也见识过真正的富庶金贵,但是那一切比之众来酒肆的一掷千金做表面而言,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上不得台面。

 他也是第一次才知道,原来在圣铉城,还存在着这样一个金贵富庶的地方。

 不光是他,就连穆桂天也不例外,之前的时候他虽然听别人说起过这里,但是一直没有想过,原来这里的豪华程度远远不止别人言说的那一点点。

 都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他这一次可算是长见识了。

 也不晓得众来酒肆的老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有钱的主,居然真的可以做到寸土寸金。

 反正穆桂天大概合计了一番,就他花在众来酒肆的这些银两,足够在圣铉城买上半条街了。

 足以可见此人的财力深不可测,如若不然的话,谁愿意拿出那么多银两来装潢一间酒肆?反正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这样做的。

 可即便如此,它众来酒肆的声名一直都赶不上千金酒肆那个小作坊,这其中的原由,可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看来这话倒是假不了。

 千金酒肆基本没有别的什么特点,而且还被酒痴笑天定下了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苛刻条件。

 按理来说,很少有喜欢喝酒的人,会忍受得了这种各式各样的束缚。

 因为喝酒之人,最注重的就是一个畅快。对他们而言,无拘无束的爽比什么都重要。

 但是,千金酒肆的酒向来都是供不应求的,没有办法,或许它没什么别的特点,但唯独有一个特点就是酿制出来的酒香,而且特别甘醇。

 这也是为什么众来酒肆一直以来都屈尊于第二的原因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