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圣之君 作品

第六百二十九章 苦涩年轮(第2页)

    仅仅设下一座规模极大地恒昌书院,自然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商贸,有地方支柱产业,不过秋水郡显然是不会有地方支柱产业的。


    宇文君这才好奇问道:“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李洪山一脸从容道:“星罗事务繁忙,恰逢整顿北方民生、世家,这是一件大事,所以我亲自来了,就不劳烦殿下微服私访秋水郡的贫苦百姓了,我直接带着殿下前往一座农家,那家真的很苦。”


    “至于殿下远不远干一些会弄脏衣裳的繁琐事情,便要看殿下的心意了。”


    “事后,我会将殿下今日之举,书写成画卷,散播之北方繁华之地,暗中收买几个颇有名气的说书人,以造声势。”


    宇文君并未觉得国师大人心意不诚,诸事繁忙,个人之感怀,着实无关轻重。


    “带路。”宇文君道。


    国师大人大袖一挥,构建虚空通道,两人没入虚空通道后刹那,便来到了一座半山坡上,说是半山坡,周围却无多少成材树木,都是在风雪之中摇曳的小树,枝干约莫手臂粗壮,枝条纤细,覆盖一层雪色后,倒是平添了几分虚幻的厚重之感,不知可否捱过这个冬季。


    半山路上,李洪山眸光望向不远处的那座草房,烟囱上空,青白色烟雾缭绕。


    草房外,空无一人,只有一座用竹条编织而成的篱笆,细看之下,竹条已接近腐朽。


    “就是这户人家,你去看看便知晓了。”李洪山道。


    宇文君轻盈一步跨出,便到了草屋之外,门很破旧,污迹斑斑,无门环,宇文君只好站在门外轻声喊道:“有人吗?”


    屋内,一位断臂的中年男人和一个约莫三两岁的孩童围坐在火坑旁烤火,可惜火坑里没有地瓜,也没有土豆。


    中年男人听到门外声音,神色诧异,且有一丝丝的惊恐,他的头发甚是脏乱,身上的衣裳大小补丁十余个,内里无棉衣。


    “有人吗?”门外的宇文君再度轻声呼喊道。


    两三岁的孩童也略有懦弱的望向了大门,在他想象之中,门外的人,一定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人。


    中年男人身躯微微一震,站起身子走向大门,站起来才发现,他的右腿瘸了,是一个跛子。


    吱呀……


    中年男人打开门,眼神沧桑又惊恐的看向宇文君,很久不与人交往,便会这样。


    宇文君连忙柔声一笑道:“我是外地的旅人,外面风雪大,途径此地,想要避避风雪,还望叔叔行个方便。”


    中年男人略有孱弱道:“寒舍简陋,看小哥的穿着打扮,不像是寻常人家,小哥莫要嫌弃。”


    断臂的男人说话声音很轻,应当是长时间气血不足导致。


    宇文君略有揪心道:“无妨,这般天气能有遮风避雨之所,就已是天大的运气。”


    中年男人带着宇文君进入屋子里,火坑里的火光虽然刺眼,可整个屋内是极其昏暗的,且灰尘极多。


    两三岁的孩童看见宇文君来了,怯生生的保住了父亲的小腿。


    宇文君瞥了眼周围,屋子里的地板坑坑洼洼,墙角上堆放着木箱,木箱残破,宇文君微微开启龙眸,透过木箱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衣裳,衣裳下面是已经发霉的谷物。


    而中堂两边,各有一间小屋,左边小屋里,睡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气息虚弱,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目测大限将至,难以熬过这个年关。


    身体残疾的中年男人常年生活在这方圆数里地方,性情孤僻,不善言辞,更不懂何为待客之道,很是直接的向宇文君问道:“小哥是郡内的人?”


    宇文君刚欲回答,忽然发现,房梁上蹲伏着一只红鸟,不愧是国师大人,准备果然周全。


    年轻的八顾之首嗯了一声,道:“外出采风,途经此地,多有打扰,还望见谅。”


    一边说着,宇文君挤出一抹温润如玉的笑容看向了依偎在父亲怀里的孩童,小家伙心里的紧张这才徐徐退散,也对着宇文君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可这笑容宛若一柄锋利的刀子,插入了宇文君心里。


    小小年纪,不知人间疾苦,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中年男人应道:“不嫌弃就好。”


    “小哥如何称呼?”


    宇文君直言不讳道:“在下宇文君。”


    这样的人,并未见过世面,不会知晓谁是宇文君,谁又是秋清,谁又是蒲维清,谁又是李洪山的。


    “叔叔如何称呼?”宇文君问道。


    中年男人道:“江柴,柴火的柴。”


    这是一个很朴素的名字,宇文君又看向了两三岁的孩童,故作温柔道:“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小家伙怯生生的看了眼父亲。


    江柴顿了顿,对宇文君说道:“他还没取名字,我没啥学问,打算过完年后,干点活儿,攒点钱,去二十里外的镇子里,找先生给他取个名字。”


    宇文君柔和道:“恰好我也读过几本书,虽学问不深,但取名字还是可以的,叔叔若是不嫌弃的话,我就可以给你儿子取名。”


    江柴当即微微皱眉,底气不是很足道:“可是我现在没钱,这实在是……”


    宇文君温和一笑道:“无妨,小事一桩而已,恰好我也在叔叔这里避避风雪,一来二去,我们也扯平了,叔叔不必放在心上。”


    江柴却坚持到:“两码事,取名字可是大事,你们读书人求学时,也是花了不少钱的。”


    宇文君心中更加不是滋味,随手在火坑里取出一截冒烟的木柴,在地上写下了“江盛”二字,轻声结实道:“江是他的姓氏,盛有宽宏大量之意,也有长治久安之意,更有前程似锦之意,记得平日里好生练习这两个字。”


    小家伙看着地面上的两个字,眼神狐疑,他只是觉得,这字太难写了,他很佩服这位长的很好看的叔叔,这么轻松就写了两个字出来。


    江柴见状,眼睛里一阵湿润。


    在秋水郡地方风俗中,找先生取名字,得花钱,想要取一个好名字,更得要花钱,且事后还得请先生吃一顿酒。


    这些钱,对于一个身体有残缺的中年男人而言,份量是极重的。


    “谢谢,多谢小哥赐名。”江柴颤声道,两滴眼泪顺着眼角滑过鼻梁,黏在了嘴唇上。


    宇文君开解道:“都说了,一桩小事而已,对了,孩子娘亲呢?”


    江柴眼神里一阵木然,声音很轻的说道:“难产走了,怪我自己没出息,若当时可以花点钱请个郎中看看,说不准孩儿她娘就能活下来。”


    “孩儿她娘是个寡妇,跟我一样命苦。”


    宇文君没有细问下去,稍微一想就知道,家里有卧床不起的老人,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小娃,江柴身子又有残缺,既无法出远门务工,也无能力干较为繁重的体力活儿,过来过去,只能在自家庄稼地里刨食儿,不说远大前程,光是活着,就已是千辛万苦。


    还好,还有个孩子,是他心里的盼头,可是,这样的家境,孩子长大之后,又能做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