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事实不谈 作品

89 不妨多联想(第2页)

 尤其薛家还有当铺这种产业,这里面的文章就很多了。

 古代当铺典当的物品,过了当期拿出去卖或者租,店家赚取中间的差价或者租金,这本身并没有问题。

 不过典当之时,物品的价值完全是朝奉说了算,这里面就有很大的问题了。只是虚报些价格还算好的,就怕收了赝品,或者待到卖出之时发现差价高,直接瞒报都是有的。

 这也是清朝时期,号称富可敌国的胡雪岩,从产业出现问题到破产只用了一个月的原因。

 古代商人一般会在店铺内安插亲信,这点薛家是可以做到,不过薛宝钗毕竟是女子,不能接触外男,否则以她在大观园的那些操作,安插亲信应该不是问题。

 而唯一能负责此事的薛蟠,则又头大没脑,容易被人忽悠。

 薛蟠若不是性情大变,对于他们来说搞承包制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或者是找个强力的姑爷……

 不是那种强力,而是有能力管理或是威慑住店铺的管事之人。

 赖尚荣也不是强行代入,其实他正妻顺位里,宝钗甚至都难入前三。

 对于古代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现代人有一定的误区。

 并非是不让女子读书认字,而是不学习律法、经济之道。

 这点从贾家、史家,对于四春及湘云的教育上就可见一斑,而四世列候的林家给黛玉的教育也是一样。

 对于大家族的女子而言,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这些才情向来都是联姻的加分项。

 古代社会毕竟是男性主导,女子大多都是相夫教子,而学习了律法、经济,则容易滋生后宫干政或是外戚专权的事情。

 拿王熙凤举例,当初贾琏偷娶尤二姐,她若非熟读律法,又怎么可能一下抓住了国孝家孝偷娶的关键?

 甚至张华不敢告当朝勋贵,她还教了一个迂回的法子——就是状告家仆来旺,借机将事情引向贾琏、贾蓉,这些都是精通律法诉讼的缘故。

 这与现代社会女律师难嫁其实异曲同工,具体就不赘述了。

 贾史薛三家里,在这点上做的都很好,贾家四春各有才艺,湘云、宝钗、宝琴诗文等功底都不差。

 也只有王家是四大家族里的异类,上至王夫人、薛姨妈,下至王熙凤,字未必认得多少,但是律法、经济其实都是门清。

 宝钗虽然是薛家女儿,但她母亲是王家女儿多少也涉猎,算是取两家之长。

 当然探春自幼养在王夫人身边,多少也有些耳濡目染。

 综上所述,宝钗包括探春,在他心中都不是正妻最理想的人选。

 虽然以他的手段,那些都不算事,也不至于会真的如何,但这正妻的顺位,就必然会靠后一些。

 当然,最好还是纳妾,没这些烦恼。

 不过以他现在的地位,正妻都娶不到,更别提兼祧、平妻之说了。

 唉!

 不过是肖想罢了。

 收拾好心情,将写好的回信收入怀中,也到了放衙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