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分家

 第77章 分家

 将纸质凭据一写,这家就是真的分了。

 这个家原本11个人,现在分成了三家,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唏嘘。

 刘娟看着一桌子围坐着非常拥挤的一家子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之前,她一直想要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现在终于分了,似乎感觉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悦。

 原本她认为分家之后肯定无法生活的林恒,现在似乎成了最富有的。

 别的不说,就那还没卖的麂子皮、猪獾皮、兔子皮,还有灵芝和香菇,价值就有两三百了。

 “没啥好感慨的,分了家我们也还是一家人。”林母笑着说道。

 “我要点炮了啊。”

 秀兰看着林恒的示范,把头发高高扎起来,使得洁白的额头露了出来。

 他不想说话,只是伸过手,将秀兰搂进了怀里,胸膛贴着她的后背,静静的感受着她身体的律动。

 虽然林恒家说了不办酒席,不请客,但是住的近的亲戚肯定都是要过来的。

 “那就好,之后好好生活,别再和人鬼混,否则我非把你的腿打断。”

 他们都知道林家不准备办酒席,所以也没有人上门贺喜。

 林恒将鸡骨头丢了下去。

 “咱们今天中午吃饭就放在亭子里面,美得很,还凉快有风吹。”

 林恒拉着秀兰,准备了一些浆糊,拿着对联就去了新房。

 “哎呀,真抱。”林恒打了个饱嗝,笑着说。

 雄霸也吃完了已经的食物,走过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林恒走过来给帮忙摘,秀兰摘的是他很爱吃的灰灰菜。

 重生回来了一个月,距离带领家庭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还差了很远。

 一般吃一会儿菜,饭也就好了。

 秀兰时不时的挑出来没有骨头的野鸡肉塞进他嘴巴。

 感慨是短暂的,很快就结束。

 “吃颗菜,一会儿再给你。”

 “放心吧,不会了。”林恒笑着摇了摇头。

 就在林恒等人把东西都搬的差不多的时候,又有三个客人到了。

 由于新房第一次吃饭,林恒自己倒了杯甜杆酒,秀兰也给自己倒了杯糖稀酒。

 看着后院的布置,全都赞不绝口,这个溪流鱼池弄得太美了。

 这些关系紧密的亲朋好友过来带的礼物都是很贵重的,让林恒一家子也有点受宠若惊。

 林恒家院子的门被推开,他小姨父拿着一个红包笑嘻嘻的走了进来。

 彩云走过来拉着秀兰的手,惊艳的看着她。

 “汪汪!!”

 不多时,隔壁大哥家的院子也响起了鞭炮。

 “怎么可能会怪呢?简直太漂亮了好吧。”

 吃完饭,众人怀着有些惆怅的心情休息。

 林恒突然出声。

 “需要,全都剁了,我们早上吃一点野鸡肉,金鸡肉中午待客。”秀兰点点头,又给早上加了一个菜。

 “大舅二舅三舅,稀客呀。”

 “乔迁大喜,你们两个记得以后好好过日子,少和媳妇儿吵架。”

 秀兰疑惑的看着他:“什么是高马尾呀?”

 “今天吃白米饭。”

 林恒躺在床上,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心里规划着未来。

 林恒突然咧嘴一笑:“我也爱你。”

 咵咵!!

 门口,雄霸低着头,吃的也很起劲。

 大嫂刘娟虽然打扮的也很漂亮,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但在秀兰面前就完全失去了颜色。

 “好好好。”林恒用力瞪了蹬地面,摇晃的幅度顿时大了,女儿的笑声也变大了。

 而是从中间分开,化为两缕从脸颊的两边竖下来。

 “给,尝尝盐味。”炒的差不多了,秀兰给林恒铲了一块。

 “林恒,我回头也弄一个去,你到时候给我指导指导啊。”

 晓霞大声喊着,开心的手舞足蹈。

 第2天,农历的五月二号,阳历的6月19号,是一个天朗气清,惠风和煦的日子。

 “秀兰,你也来。”

 林恒吹了一下,就放到了嘴里咀嚼,赞不绝口的说。

 炒完了金鸡肉,趁着锅里还有油,秀兰把南瓜藤的尖尖炒了,林恒在旁边以尝盐味为名又吃了两根。

 米饭水控干蒸着,秀兰就说:“走,端菜吧。”

 前些天村上过白事,他妈去送礼就是一斤大米。

 “老婆,来喝交杯酒。”

 将米倒进去煮,一直煮到捞出来看米粒已经膨胀“展腰”了,说明火候差不多了。

 锅里添水,秀兰笑着把舀好的大米拿去淘。

 乔迁第1天,一顿饭是必须在自己家吃的。

 可分明她吃的都是肉少骨头多的,而林恒的都是肉多骨头少。

 “我拿的红包,我要给你们两个的媳妇儿。”二舅把红包摇了摇,然后走进屋去,分别给了刘娟和秀兰。

 林恒摇了摇头:“没啥,就是想确认一下,睡吧亲爱的。”

 对此,秀兰也没啥意见。

 “爸爸,要!!”

 桌子是松木的,闻着还有一股松木香味。

 屋里提了一些恭喜发财的小横幅。

 林恒好奇的问道。

 来到厨房,林恒看到秀兰正在摘菜,女儿在旁边帮倒忙,把摘好的菜往出丢。

 林恒点点头,把女儿抱了起来,带着她去了后院。

 林恒将在前院晒太阳的雄霸叫过来,陪着晓霞玩游戏。

 村里许多人都听到了鞭炮之声,远远的围看着。

 “就是这样把头发扎上去,高高的。”林恒抓住老婆的头发示范了一下。

 “是啊,分了家照样还是一家人。”林恒笑着说,夹了一块豆腐吃。

 生了三次,才总算是把火给点着了,架上干柴,噼里啪啦的就燃烧起来。

 “搬新家第一顿当然是吃米饭了,早上炒三个菜吧,炒一盘酸萝卜丝炒腊肉,一个灰灰菜,还有一个南瓜藤尖尖。”

 “三爹,小姨父,还有二舅,给的红包都是多少钱的啊?”

 现在的生活只能算得上是勉强温饱而已。

 “好嘞。”

 林恒出去拿了斧头,找了个木板,刚准备剁鸡,晓霞就跑来了:“爸爸,抱。”

 柴火饭可比后世直接用电饭锅麻烦多了,但味道也更好一些。

 随之她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端着碗筷去了厨房。

 锅开好了,她先烧了点热油把凉拌灰灰菜拌了,才倒入一小块猪油炒野鸡肉。

 “没啥。”

 两块钱已经很多了,九十年代送礼才开始送钱,往往也才是五块钱。

 “秀兰,伱爱我吗?”

 秀兰递过来一口灰灰菜,小女娃张口吃了。

 糖稀是用红薯熬制的一种很甜的饮料,农村通常还会倒入酒进去,就成了一种味道很特别的酒。

 秀兰严厉的看着女儿,然后拿着碗去舀了米饭。

 拉着老婆的手,他渐渐的睡了过去。

 “来,我们坐秋千。”

 秀兰说。

 晓霞抓住林恒的衣服,嚷嚷着自己也要喝。

 “这样好看吗?会不会有点怪异呀?”

 “时间不早了,赶快准备搬家吧。”林父看着闲聊的众人缓缓说道。

 小姨父李佰全笑着说了一句。

 “是呀,我儿媳妇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林母也忍不住夸赞,心想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居然让他儿子给拐回来了。

 林恒带着女儿坐到了秋千椅上,轻轻的摇晃起来。

 三舅拍了拍他的肩膀,送给了两人每人一罐野蜂蜜。

 而且就算打猎赚不到足够的钱,他还有其他办法,可以弄来一部分钱。

 林恒一边剁鸡,一边和老婆聊天。

 舀来了米饭,林恒拿着碗喂宝贝女儿吃饭。

 对此众人自然是没有意见了。

 饭快吃完了,林父看着林恒道:“你说要借两百块钱,现在我是没有了,拢共就一百不到。”

 一零四.二三三.二四三.一八四

 林恒看着老婆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