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音乐(第2页)


 一段炫技的吉他solo以后,安远开唱。


 大屏幕上有字幕,在气氛嗨起来的时候,台下的观众会跟着一起唱,一起摇摆,然而吉他solo调动起来的情绪很快又低落下去。李清宁曾说过,《镜》这首歌是好歌,但太大胆,太前锋,太复杂了,现在的人们不会喜欢的。


 一曲唱罢,场面有些冷。


 “呜!”


 不过追捧者还是有的。


 还有一些资深路人粉。


 有些人听歌追星可能不认识后面的乐队,但这些资深路人粉却对歌手后面的乐队如数家珍。大魔王虽然刚复出,没表演过现场,但有些人还是知道安远他们是大魔王御用乐队,这乐队肯定有几把刷子的,即便他们听不懂,但并不吝惜掌声。


 安远抿了抿嘴唇,向后面兄弟们点了点头,“最后一首歌《》!”


 音乐响起。


 安远豁出去了。


 他一个大胖子在舞台上蹦跳起来,后面兄弟们也一起蹦跳。


 台下的观众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听着这首歌英伦风格的欢快前奏,他们真有点儿想跟着大胖子一起摇摆起来的冲动,然后安远拿起话筒唱的第一句就让他们懵逼了。


 “(周日就要到了,我想开车去你的公寓),(带着晨星般的礼物)……”


 观众们不可思议,有的观众甚至长大了嘴巴。


 他们看着安远后面大屏幕上的字幕,的确是英文字幕,还很体贴的翻译了过来,但这英语听起来,怎么感觉伦敦离京都不远啊,跟扒鸡在一个地儿呢,加利福尼亚也就在北面炼钢。但别说,这歌儿唱起来轻松快乐,无拘无束,尤其搭配着这一嘴儿倍儿地道的郊区伦敦口音,让人欢快的全身细胞要跳起来。


 尤其后面主唱还跟着一个破音——


 跟驴叫一样。


 让他们觉得他妈的这主唱太放飞自我了,在瞎唱呢吧,但就是嗨是怎么回事。算了,管他呢,这种肆意践踏英文发音,死皮赖脸爱咋咋地的,让什么标准伦敦腔滚一边儿去的唱法真的太有感觉了。


 “m,老子突然对自己的口语有自信了,这他妈都能唱出来,我有什么说不出来的,难道说出来还能变成猪哼哼?”一个羞涩英语口语的男生跳起来,摇起来,恨不得回去撕了四六级证书。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摇摆中,甚至还有人跟着后面的音乐唱起来,反正都不标准,甚至于主唱都破音,因为蹦跳高音上不去,跟车祸现场一样,下面人就更无拘无束了,他们跟着节奏一起摇摆起来。


 一时间观众从睡梦中塑性一样,整个音乐节热闹起来。


 “……(我们在夏季的交响中狂野的奔跑)(这是我们的喜悦而非幻想)。”


 安远唱罢,台下的观众意犹未尽。


 嗨爆了的他们在海啸一般的欢呼过后,喊着让安远他们再唱一遍,他们还没奔放、自由和嗨够呢。返场是不可能的,音乐节返场是很不尊重后面乐队的事儿,安远双手致谢,带着兄弟们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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