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吃西瓜 作品

第四百九十四章 珍珠冕旒王冠!四曲金杯鋬指环!


  松赞干布,实际上是第三十三位赞普。

  只不过在他之前,吐蕃王朝并没有统一,而他们所在的部落,被称为牦牛部落,是当地最强的部族。

  在松赞干布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完成了吐蕃的统一,并且制定了国号。

  于是,在历史上多了一个存在两百年的王朝!

  人们对于他最为深刻的印象,就是迎娶文成公主。

  他也是唐代中原地区与少数民族和睦通婚的典范,促进了中原和藏区的友好关系。

  也被称为促进汉族和边疆民族的友好关系做出了突出贡献。

  如果翻开吐蕃的历史,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英雄豪杰人物。

  松赞干布从小就接受骑射教育,各方面都有经过严格训练,十岁就成为了部落知名的勇士。

  文化方面也不逞多让,背诵赞普世系,熟悉牦牛部落的英雄传说,而且擅长创作诗歌,是一位能文善武的皇二代!

  从小生活在宫廷当中,却没有丝毫骄横霸气,还结交了不少平民家的孩子为好友,以诚相见,因此深得人心。

  12岁的时候,他的父亲被臣下毒杀害。

  他在叔父的支持下,登上了赞普王座。

  凭借他的本领,迅速查出了叛乱分子,并将其消灭。

  从此奠定了在朝中的地位,一举成名。

  而后休养生息三年,在他十五岁那年,便统一了吐蕃各部,从此正式诞生了吐蕃王朝。

  在王金鹏推棺前,林然讲述了松赞干布的生平。

  众人震惊不已,佩服林然知识面广的同时,也对初代赞普充满了尊敬之意。

  林然最后解释道:“书上是这般记载的,但是你们相信一个12岁的孩子,能够肃清朝政吗?”

  “所以我想,应该是有美化部分在里面,他们原本就是一个充满信仰的国度,所以也会进行一些造神活动。”

  但是林然没有把后面一句话说出来,毕竟历史需要客观,他不希望自己的评价会改变他人的看法。

  这个故事讲完,倒是让众人安心了下来。

  至少在棺材当中躺着的,是一位明君,不至于变成厉鬼冤魂。

  棺盖被推开了,看清楚了里面的尸体。

  尸体体型高大,很明显呈现男性的特征,只不过由于年代久远,已经出现了干扁的状态。

  身上穿着佛袍和里面的衣服都已经烂成了一团棉絮。

  隔着衣服,可以看到里面泛黄的骨架。

  虽然已经变成骷髅了,但千年的时间,能保存的如此完好,林然记忆里能保持如此完好的状态,也只有楼兰古尸了!

  他双手平和的摆放在胸前。

  见多了尸体,王金鹏也不害怕,而是拿着铁锹的另外一头,翻找着里面的文物。

  只见他的头上,带着鎏金王冠,王金鹏将其拿出来,递给刘敬峰。

  仔细打量,只见王冠周围配有大量珍珠,还雕刻着龙凤狮纹。

  随后,又从他的手上取下了一枚金制指环。

  指环的上方镶嵌着绿松石。

  珍珠冕旒王冠!

  四曲金杯鋬指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