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做个好人(第2页)

  正是犯了三十大罪的张嵩,官拜内阁首辅,民间称之为张相。

  牢门口站着四个健硕汉子,头戴圆型幞头,身穿玄色软甲,腰挎雁翎长刀,在大雍朝如此打扮的唯有镇抚司。

  李平安瞥了一眼,立刻转身离开。

  “看这架势,张嵩一时半会儿倒不了台!”

  ……

  时间转瞬即逝。

  陛下诞辰过去半月,国朝祭祀也结束。

  清晨。

  李平安穿过宣武街,瞅了眼禁军屠戮百姓的那段路,已经恢复了往日热闹。

  只是赵家当铺变成了钱家酒楼,孙家客栈变成了李氏粮店,喜来楼也换了招牌,变成了一家成衣铺子。

  喧哗热闹,人声鼎沸,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这青天白日的,不会闹鬼吧?”

  李平安抬头看看天,又看向来来往往的百姓,总感觉他们的表情很僵硬、苍白,最终还是选择绕远路。

  来到天牢。

  巡逻后照例帮忙送饭,几天时间,已经练成了颠勺技巧。

  哪个犯人不听话,看似舀满饭汤的勺子,轻轻一抖就只剩下半勺,堪比前世食堂阿姨。

  又去了趟伙房,让厨子炒了四个肉菜,一碗米饭一块生肉,端着来到乙六号狱。

  智刚看到米饭生肉,笑着说道:“和尚的日子到了?”

  “今儿下午刑部提人。”

  李平安将菜摆放好,说道:“这规格的断头饭,天牢没几人能吃得上。”

  大雍律法明文规定,罪犯的断头饭不得低于五千文,由户部按人头拨银子。只是经过层层贪墨,落在犯人嘴里不过三五文,只够一碗饭一块生肉。

  生肉并非给人吃,而是由犯人带去地府,扔给奈何桥边的恶狗。

  以免恶狗拦路,阻止犯人轮回转世。

  智刚听到死讯,没有任何害怕,反而问道:“有酒没?”

  “二十年份的杏花村。”

  李平安早有预料,从怀里掏出个小酒坛,说道:“花了不少银子,从酿酒的庄户人家收来,临终前请你喝顿好酒。”

  智刚眼睛发亮,连忙打开酒坛,咕咚咚灌了一大口。

  酒香飘散,醇厚悠长。

  “当真是好酒!”

  智刚边喝酒吃肉,边说道:“和尚我这辈子杀过好人,睡过美人,喝过好酒,纵使今儿死了,也比庙里念佛的秃驴活的痛快!”

  李平安说道:“大和尚,来世做个好人吧,我们在外面喝酒。”

  “那要看投胎,托生到有钱人家就做个好人。”

  智刚说道:“若是托生穷苦人家,好人坏人又哪有吃饭喝酒重要,定然还是要练武、杀人。这辈子只后悔杀的不够,该学那苦头陀,扯旗造反自称佛爷!”

  苦头陀是南边的反贼头领,在大雍、大越两国边界流窜,号称救苦佛主降世,招揽流民四处劫掠。

  李平安微微摇头,没有继续劝说。

  人死如灯灭,又哪有什么前生来世,不过是人心深处的悲哀与欲望。

  默默的看着智刚吃饭,像是在为老朋友送行,然而李平安很清楚,这和尚是个罪不可恕的恶人,关系永远止步于公平交易。

  收拾碗筷,起身离开。

  智刚沉默半晌,忽然招手叫住李平安,提醒道。

  “莫要在人前显露龙象般若功,将来修成第二层,记得多读些佛经,免得走火入魔……”

  “记得了。”

  李平安头也不回,挥挥手说道。

  “你也记得做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