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怪蜀黍


  因为是偷跑出去的,这次外出的科尔曼没有豪华飞艇可以坐。

  想想还是挺可惜的。

  但走路是不可能走路的,除非科尔曼穷到一定程度了。

  拿着改装好的电动滑板,科尔曼晃悠晃悠的离开了枯枯戮山。

  边滑边想,这可太不符合绅士风范了。

  啧,可惜,年龄还是太小,否则科尔曼宁可自己开车,也不会这样下去。

  路过乌鸦丛林,科尔曼吹了个口哨。

  寂静的丛林里,这声音尤为突出。

  惊起一片飞鸟。

  过了几十秒,一只黑色的乌鸦应声飞落在科尔曼的手臂之上。

  将之前写好的信叠好,塞到小小的信筒里。

  “去吧,去找伊尔迷哥哥吧。”

  说着,扬了扬手臂,放飞这只乌鸦。

  为了方便‘逃离’父亲大人的监视,这次科尔曼特意选择穿了一身不明显的灰色卫衣和运动裤。

  戴好棒球帽,又将卫衣的帽子扣上。

  整个人小小一只,在森林里穿梭。

  特殊改良的滑板,时速极快,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凹凸不平的小路。

  将手插兜,科尔曼听着耳机里的音乐,向着与天空竞技场完全相反的方向滑去。

  比起找那个便宜哥哥,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例如,见一见那个盯上自己的‘艺术家’。

  那个出身于流星街的艺术大家。

  人体人偶师。

  库尔亚。

  穿过铁路,来到一处空旷的镇子。

  科尔曼的速度极快,他不打算有任何停留。

  趁着此时电力充足,他想直接跨过这片峡湾,去对面的小岛看看。

  那里有一个叫做窟卢塔族的种族。

  据说,那一族的人,情绪激动,眼球就会变成绯红色。

  而那种红,被誉为“世上七大美色之一”

  黑市一直都高价悬赏的东西。

  但由于没人知道这个种族居住的具体位置。

  所以按理来说,不会有人得到。

  这种宝物属于有价无市了。

  至于科尔曼为什么会知道?

  当然是依赖于那个伟大的‘艺术家’库尔亚了。

  鬼知道为什么这个疯子要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岛上叙上一叙。

  怎么?去参观那种宝物么?

  科尔曼不屑。

  他不觉得那些人的眼球,有自己的好看。

  绯红色,怎么能和鲜血的红相比?

  明明,血液的颜色,才是最令人心动的。

  会让人有品尝的欲望。

  而且,这种东西,不应该是活的时候最好看吗?

  你能看到他们随着情绪变换而闪动红色。

  定格住的毫无情感冷冰冰的美,是最无趣的东西了。

  那只是一个红色的珠子而已。

  没有禁锢住人类特有的,令人陶醉的情感,那便不值一提。

  再说,人类最美的,不应该是他们的情绪么?

  无可奈何的绝望。

  歇斯底里的愤怒。

  满脸渴求的欲望。

  满心欢喜的希望。

  这才是属于人类这种生物真正的美。

  复杂而多变。

  却只能在科尔曼这种‘艺术家’手下挣扎沉沦。

  直到所有的一切化为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