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的芳一 作品

第五十七章 有时候,拳头比警察好用(第2页)

  “是吗?”

  彼得点了点头,打量了一下对方的发际线,“根据菲尔警官你的年龄推断,你的超级英雄偶像,会是美国队长吗?”

  “是的,美国队长,当我还是孩子时,我的祖母送给我一张美国队长的珍藏版卡片,那就是我追星道路的开始,那对我意义非凡。”

  科尔森一谈起自己喜欢的偶像美国队长,心情就格外不错。

  尝了几口咖啡之后,他掏出手机,在彼得看不到的角度,打开某内置软件。

  利用该检测装置确认彼得不是变种人之后,他收起手机,继续对彼得说道:

  “你知道吗?彼得。史蒂夫.罗杰斯在成为美国队长之前,身材瘦弱,也是经常被霸凌的存在,但是他面对高他一头的恶霸,也坚持摆好架势永远不认输。”

  科尔森站起来,向他靠近了一些,对他低声说道:“有时候被霸凌,警察不如拳头好用。”

  “好了,我得走了,彼得。”

  随后他转过头来,用较大的声音对梅婶说道:“帕克女士,谢谢你的咖啡招待,我很喜欢。”

  他一边向着梅婶打招呼,一边向外面走去。

  由于科尔森在中学时也遭受过校园霸凌,所以能感同身受到彼得所说的话。

  对彼得印象不错的他,忍不住多说了几句和任务无关的话语,鼓励对方。

  如果不是美国队长的珍藏搜集卡,对自己来说太珍重,他都想送几张给这个小子。

  从帕克家走出来,科尔森走到汽车前,打开车门准备上车。

  鬼使神差的,他转头向离开的客厅方向看了一眼。

  蓦地!

  一瞬间,他瞥到客厅里彼得的眼睛。

  凌冽又泛着神秘气息的眼神,如闪电般在他脑海中划过。

  是那个将自己撞伤,在梦里被自己梦魇到无数次的眼神。

  不!

  怎么可能是他!

  科尔森立即否决了自己的猜想。

  彼得.帕克,一个之前经常被霸凌的普通学生,怎么会是他?

  但是......

  为什么那双眼睛会让自己这么熟悉?

  是自己眼花了吗?

  科尔森陷入了巨大的不安中。

  ......

  夜晚。

  华灯璀璨的纽约夜晚,天色放晴,月光给地面撒下一层层清辉,照射的没有被城市灯光覆盖的区域,也如那些繁华地域般明亮。

  格温站在皇后区的一栋大厦上,从天台上俯瞰着这一片城市一隅。

  报纸上说“怪鸟”最近经常出现在这一带,袭击行人。

  也许自己可以在这里逮到他。

  格温面具后的眼睛,巡视着底下任何可疑的地方。

  很快她就发现了异常。

  不过不是那只“怪鸟”,而是一只抢劫的毛贼!

  毛贼手持枪械洗劫了便利店,然后慌不择路的向着无人的地方狂奔。

  “好吧,尽管不是目标,但也算意外的收获,至少第一晚不是空手而归了。”

  格温吐出一口气,准备射出蛛丝向抢劫的毛贼射去。

  但出乎她的意料,有人比她的动作更快!

  一道黑影从空中呼啸闪过,然后向着地上的毛贼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