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雾 作品

第400章 被告方的激烈反驳:自首有立功表现,为什么不可以减刑?(第2页)

    “从这一点来看,董白浩很有可能对于这件事情是早有预谋的,只不过在案发当天,他有了机会,所以实施了侵害和犯罪行为。”

    “第三点,董白浩在案发后自首前,对于冯云霞有过诈骗的行为。”

    “这种诈骗行为不是指骗钱。”

    “而是误导冯云霞,说董果果可能存在某种情况,以混淆视线。”

    “在这个过程中,冯云霞因为和董白浩之间没有什么仇恨,没有什么纠葛,所以也倾向于相信董白浩的话,从而达到了一定的误导内容。”

    “通过这三点来看,我方认为,董白浩的确涉及到了情节恶劣的情景。”

    苏白并没有将相关的情况继续表明,因为没有必要。

    以上三点,第一点是14周岁以下算作幼女,在法律上会进行更加严重的惩罚。

    第二点来表明董白浩不是激情犯罪,而是早有预谋,早有这个念头进行的预谋实施犯罪行为。

    第三点,就是董白浩在明知道自己有犯罪行为的时候,对他人进行误导。

    从这一点上来减轻自首情节的立功表现。

    这都是苏白的补充内容,不需要过多的进一步说明。

    因为庭审上审判长能够明白和理解,就已经足够了。

    面对苏白的补充。

    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微微点头。

    然后询问被告人委托律师或被告人有没有什么其他异议。

    “被告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其他异议?”

    “有的审判长。”

    余成抬头先是看了一眼苏白。

    然后才缓缓做陈述:“审判长。”

    “我方并不认同公诉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

    “我方的理由如下:”

    “首先站在法律的角度,我方很同情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

    “董白浩在这个案子中的确有着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方承认,也承认对其情节严厉的判定。”

    “可是我方并不认同公诉人提出来的有着立功表现,却不进行减刑的陈述。”

    “以及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几点内容。”

    “以下是我方进行反驳的详细理由。”

    “在这个案子的调查和追踪过程中,在一开始,冯云霞进行报案。”

    “报的是什么?报的是失踪!”

    “因为在当时谁也不知道董果果去了哪里,遭受到了什么事情。”

    “在冯云霞连续报案数日的时间内,执法方对其进行了调查,却都没有任何的进展。”

    “执法人员在没有任何的线索的情况下,对这个案子根本就定性不了。”

    “是失踪还是被拐卖,还是被残忍杀害,这些都不得而知。”

    “从另一个观点和角度来讲。”

    “那么这个案子最后能不能破解?”

    “有一定的可能性。”

    “但是会不会成为一个悬案疑案?”

    “同样有一定的可能性!”

    “如果董白浩,不去自首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可能一直破不了案。”

    “或者说很难进行破案。”

    “在这种情况下,董白浩的自首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的。”

    “至少对于这个案子的破解来讲,是有立功的。”

    “虽然他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同样不能否认他的立功表现。”

    “如果不是他的自首,这个案子是有一定概率成为冤案疑案的。”

    “话说话来,如果这种重大的立功表现不进行减缓刑期,那么这种自首还有什么意义?”

    “法律上规定自首可以减轻刑罚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劝告犯罪人进行主动的承认刑罚。”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判决死刑。”

    “那么我方完全可以认为,在刑法上自首对于案件有着重大表现,有着立功表现,完全没有了任何意义!”

    “以上是我方对于公诉人提出来的,认为自首情节起不到减轻刑罚的目的进行的反驳观点。”

    “再从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角度上来讲,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了三点内容,完全没有意义。”

    “为什么这么讲?”

    “第一点,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董白浩清晰的知道董果果只是十周岁。”

    “但是站在董白浩的角度讲,他可能真的只是认为董果果只有十周岁。”

    “因为董果果常年帮助家里人,面相比较老,从这一点上来讲,董白浩的认为并没有错。”

    “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隐瞒情况。”

    “第二,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冯云霞对董白浩过多的关心董果果,认为这一点不对劲。”

    “是在指控董白浩可能对董果果早有预谋。”

    “可是冯云霞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董白浩询问董果果,或者说关心董果果不对劲?”

    “是在案发后才后知后觉。”

    “那么在案发前为什么没有?”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是冯云霞在知道了董白浩是凶手后,她的主观印象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所以造成了这种情况?”

    “有可能!”

    “所以这一点又能表明什么,说明什么呢?”

    “不能表明什么,也不能说明董白浩存在有预谋的情况。”

    “至于第三点这一点,我没有什么好表述的,因为董白浩的确存在着有一定误导他人的打算。”

    “但是从侧面来讲,董白浩存在误导他人的想法,这一点并没有错,而且还误导成功了。”

    “那么,在误导成功后,明知道自己有脱罪的可能性,依旧选择去自首。”

    “我方认为这更能表现出他在这个案子中的立功表现。”

    “审判长。”

    “以上是我方对于公诉人和被告方委托律师提出来看法的详细回应。”

    余成低头看着自己的诉讼材料,将所要陈述的内容全部陈述完毕。

    然后抬头看向公诉人和受害人委托席位。

    这个案件的各种可能性,他都已经详细的列举过。

    他想不出对方还有什么观点,能够反驳自己。

    如果没有具体观点,那么这场庭审,则是有极大可能性判定死缓的。

    余成深吸口气,只要这个案子能够胜诉!

    那么他踩着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名气,自身的名气也会得到显著的提升!

    不过.…

    案件的判决权掌握在审判长和合议庭的手中。

    这个案子最重要的还是各方的答辩能够说服审判长,让审判长进行采纳。

    对于董白浩的最终判决,还是要看审判长和合议庭的主观判定。

    想到这里,余成扭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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