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散人 作品

第834章

第834章

去年十一月,黔峰事务所接到一起委托业务,需要派一名律师到陆朗县为一家公司处理股权事务。邵伟于二十六号前往陆朗,预计工作时间是三天。二十六号是星期三,到星期五中午,邵伟向张主任汇报工作已顺利完成。

因为从陆朗赶回林城差不多接近下班时间,第二天又是周末,所以张主任让邵伟下午不必在回公司,等星期一上班再向他汇报详细工作情况。

张主任还记得,星期一正好是十二月一号,那天事务所全体律师都必须参加月初例会,向主管领导提交本月工作计划,同时对上月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邵伟当天准时参会,由于工作表现优异,张主任还特别对他提出表扬。但会议结束之后,邵伟说要见客户,便离开了事务所,整个下午都没有回来。

至于邵伟具体是什么时候从陆朗回到林城,张主任并不清楚。当时邵伟还没有买车,去陆朗出差,开的是公司配备的一辆雅阁。根据事务所规定,公务出差可以报销油费和过路费。

张主任让财务查找邵伟当时的报销凭证,可邵伟当次提供的票据中,并没有从陆朗返回林城的过路费单据。

凌可芸看着张主任从财务室拿过来的单据,不禁有些纳闷。

“张主任,邵伟只报了从林城去陆朗的过路费,返程的过路费怎么没报?”

“财务那边说,邵伟当时好像找不到那张单据了。”

“两张加油票都是在林城开具的,第一张是十一月二十六号,第二张是十一月三十号晚上十一点。那天是星期天,那么晚才去加油,说明邵伟周末也在用车。”

“呃,应该是吧!”张主任以前并未留心这些报销凭证。

“邵伟二十八号星期五中午向您汇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住宿票据只有二十六和二十七两天的。二十八号晚上,邵伟就到回到林城没有?”

“小凌,邵伟那次去陆朗出差,与他卷入的谋杀案,有什么关系吗?”张主任已然看出凌可芸有点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