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散人 作品

第942章

第942章

汪芹算是闪婚一族的代表,二十一岁从潭州电力大学毕业,回到西丰进入供电部门工作。不久后与前夫林清渠偶然相识,交往不足半年便匆匆成婚。

林清渠是某品牌汽车4S店销售主管,比汪芹大七岁。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够透彻,婚后矛盾不断。结婚仅四个月,两人就闹到民政局办了离婚。

导致两人离婚的因素很多,其中最让汪芹无法忍受的是林清渠的花心。作为4S店的销售主管,结识多金美女的机会比较多。林清渠常以应酬为由,私下在外鬼混,被汪芹的亲戚朋友撞见多次。屡屡沟通无果,两人最终只能散伙。

离婚后的汪芹主动搬出了林清渠的房子,她也不愿意回家,就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一个人住。

饶海涛接办镜湖公园浮尸案,向汪芹的家人和同事了解到,近几个月汪芹的脾气非常急躁,动不动就容易生气发火,而且还有点悲观抑郁。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整个人十分消沉。

汪芹出事的时间是一四年七月五号,那天是星期六。本来星期五汪芹照例应该回家,陪父母待两天。可那天下午汪芹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说晚上有事,就不回去了。汪芹的母亲蒙珍莲也没当回事,想着女儿周末可能约了朋友消遣。

谁知道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汪芹的父亲汪信学就接到刑警队的电话,被告知女儿出事了。警方最终将汪芹案定性为自杀,蒙珍莲因此迁怒于林清渠,跑到他上班的4S店大吵大闹,要林清渠赔她女儿的命。4S店迫于无奈,只好辞退了林清渠。

饶海涛曾对林清渠进行深入调查,此人在案发时间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汪芹生前几个月,先后共与数人发生争吵。但都不可能达到杀人泄愤的程度,况且,这些人同样有无法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与钟敏案不同的是,汪芹的尸体被发现时,导致其死亡的刀具就插在她的心脏上。李娇也是如此,尸体被发现时刀也插在她的胸口。